
刘剑文先生,1959 年 5 月生,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。刘先生在财税法、经济法和知识产权法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。刘先生自 2018 年 5 月至今任辽宁大学特聘教授,自 2016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,自 1999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。刘先生目前兼任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、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,并曾任电子材料业相关公司独立董事,具有建筑材料行业企业管理经验。刘先生目前兼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、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、财政部法律顾问。刘先生于 1997 年 6 月获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,于 1999 年 6 月在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出站。刘先生曾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、全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。